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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十二届国际聋人节庆祝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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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0-04-23 10:27:47 点击次数:
25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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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残联: 2009年9月27日是中国聋协成立51周年,也是第52届国际聋人节。为活跃专门协会工作,以庆祝建国六十周年为契机,促进聋人参与社会生活,请各市组织国际聋人节庆祝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设区市残联要高度重视。专门协会工作是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部分,也是各级残联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三个活跃”是专门协会开展工作的生命线,各市残联要站在“三个活跃”的高度,充分认识庆祝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庆祝活动。 二、活动的主要内容。 1.开展丰富多彩的娱乐活动,歌颂伟大祖国繁荣富强,歌颂伟大的中国共产党,歌颂改革开放给我们带来的美满幸福的新生活。 2.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切实保障广大聋人朋友的合法权益。 3.围绕进一步全面推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开展扎实的工作,进一步改善聋人基本生活状况。 4.在聋人节期间,各市残联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充分展示聋人热爱祖国、热爱生活、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乐于进取的精神。进一步使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 5.对有劳动能力、有学习技能要求的聋人提供培训机会,对特困聋人给予减免培训费用照顾,推进聋人就业。 6.开展向特困聋人献爱心活动,有条件的市可对无经济收入的聋人进行慰问和帮扶。 7.在庆祝活动期间,对聋人进行素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预防聋人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 三、各设区市残联要指导好县(市、区)残联的庆祝活动,提出要求,明确目的和方法,并在经费上给予支持。 请各设区市于11月5日前将聋人节活动情况报省残联组联部。 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二○○九年七月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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